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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总承包、专业和劳务房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修订稿)

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说明: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和物价上涨的因素,适当提高对企业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的要求。其幅度是考虑与企业承担工程规模相适应能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为依据。】

3、企业近三年实缴建筑业营业税平均在1000万元以上。

【说明:为便于考核,本次修订删除结算收入指标,以建筑业营业税指标替代。这样做便于操作,同时由于挂靠承接的工程只有结算收入而不能体现营业税,做这样调整也有利于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营业税数值的确定是在收集分析江苏、湖南、广西、贵州和青岛等地企业近年年营业额和实缴建筑业营业税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的,现有2/3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基本能够达到。】

4、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额度均在1亿元以上。

【说明:为考核企业融资能力,反映企业“软实力”,本次标准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指标。】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一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

4、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说明:目前全国共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约14万多人,按4000家特级、一级和部分专业企业计算,平均每家35人。但考虑一级注册建造师分布极不均匀,央企等少数大型建筑企业拥有大量一级注册建造师,省级企业的建造师仍很紧缺。因此在满足企业承揽工程基本需要的前提下比原标准一级资质项目经理数量有所增加提出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标准。】

5、企业具有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人员齐全。

6、企业具有中高级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说明:目前我国建筑企业主要技术力量仍集中在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范畴内,  因此标准仍保留对有职称人员数量的要求。但本次标准仅要求企业满足基本需要,  比原标准有所降低。】

7、企业从事设计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不少于20人,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人员齐全。(满足本条标准的,承包范围含施工图设计)

【说明:为引导企业向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向发展,同时考虑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平稳过渡,本次标准增加了企业具有从事设计人员的要求,同时规定满足本条标准的,承揽范围含施工图设计,不满足的仍可承揽施工业务。】

三、科技进步指标

1、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50万元;

2、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  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

3、制定了企业工程项目质量标准。

4、企业近三年使用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2项以上。

【说明:为引导企业转变增长模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本次标准增加了科技进步指标。对一级企业主要要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如要实现信息化管理,要有企业质量标准,同时要具有对新技术新工艺消化吸收并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增加了新技术、新工法、新材料的应用等方面指标。】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4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5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00万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实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3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施工总承包工程技术工作。

   3、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4、企业具有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三、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4项,工程质量合格。

   l、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

   2、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

   3、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4、企业具有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

   1、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应条件)和项目管理业务;

   2、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级企业:

   1、高度120米以下的建筑物;

   2、28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企业:

 1、高度70米以下的建筑物;

 2、14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修订情况的说明

     

为尽快完成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的修订工作,今年下半年我们组织部分专家,按照报经部领导批准的修订资质标准总的目标原则,展开了紧张的修订工作。为使资质标准修订工作有序进行,我们首先组织对房屋建筑工程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以树立样板,为各专业资质标准修订工作的全面铺开打下基础。针对当前施工企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经反复调查研究,此次资质标准修订在总的框架上没有做大的调整,仍保持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根据发展的需要,对不适用的专业划分和具体考核指标进行了必要的调整,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修订的主要内容

总承包资质标准:

     ---考核指标方面,设置了企业资信能力、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科技进步、工程业绩四个方面指标。根据总承包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和特点,修改中主要增加了考核企业管理水平、融资能力、科技水平及设计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力图通过资质标准的导向作用,引导总承包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及开展工程总承包的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适当调整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之间,根据需要拉大了级差,适当提高一级资质标准,以便与特级资质相衔接,比如一级企业设置了科技进步方面的指标:要求一级企业每年要有一定的科技经费投入,开展科技研发活动;要建立信息平台,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企业管理;要具有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施工的能力及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可以开展工程总承包等。同时,一级资质企业的承包范围在本专业内不设上限,可以承接本专业的任何工程。对二、三级资质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的实际需要,其资质标准与原资质标准基本保持不变,没有增加上述指标要求,以照顾城乡结合部及中西部地区建设的需要。

    ---设定承揽工程范围下限。对一级企业承揽业务范围设下限,避免高等级企业挤占低端市场,造成恶性竞争,从一定程度上减少转包、挂靠行为,形成合理的市场格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

     这次修改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第一,按照专业化施工的特点与需要,调整专业资质类别划分,理顺与总承包资质的覆盖关系;第二,具体考核指标要体现专业特点,引导专业企业做专做精,拉开与总承包序列标准的距离。

    ---与房屋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工程共19类,按照“房屋建筑总包覆盖专业资质”、“两个以上总包共同覆盖专业资质”及“单列专业资质”三个类别,具体划分为:

    (1)房屋建筑总包覆盖专业资质6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门窗工程、建筑保温工程、建筑遮阳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可与其他总包共用专业资质7类: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专业承、机电安装、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单列项目6类:  园林古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预应力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拆除工程、建筑物平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取消项目:取消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改为总承包(标准正在制定);取消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改为建筑保温;取消高耸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拟规定一级以上总包资质企业可承担该类工程。

     ---在考核指标方面,设置经济指标、人员指标、科技进步水平、工程业绩指标。根据专业企业在工程中主要承担专业分包的实际情况,在原标准基础上减少了对主要担当项目经理职务的建造师的要求,一些较小的专业,如建筑门窗、建筑防水等不作建造师要求,适当增加了体现专业特点的本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要求,以区分与总承包资质标准指标不同,突出专业企业的特点。

劳务资质标准:

     ---增设劳务综合资质。根据劳务企业定位及劳务市场化的需求,在保留原工种资质的同时,增设劳务综合资质,力求使劳务企业最大限度实现与专业工程的直接对接。

     16类工种资质类别是进入劳务市场的最低门槛,侧重于满足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各分类工种劳务作业人员的需要,一定程度上促使包工头浮出水面;综合资质类别是引导规模大又有实力的劳务企业充分发挥在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最大限度实现与专业工程对接,合理疏导目前比较普遍的扩大劳务分包现象,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企业申请资质时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通过比较选择申请工种资质或者综合资质,其中一级综合资质必须在具备二级综合资质、且满足经营指标条件的前提下方可申请。      

---体现劳务企业规模差异。在资质等级设置上,工种资质企业为劳务企业最低准入门槛,不分等级;综合资质企业在资质等级上要体现出规模差异,设一、二两个级别,提高了企业注册资本进,从源头提高劳务企业的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突出劳务企业特性。在考核指标设置上,侧重技术工人素质能力指标,如:配备劳务施工队长,增加人员培训率等指标,同时取消企业业绩指标,力求使劳务资质简化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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